第一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班制度执行。
第二条 严禁迟到、早退。
第三条 无故不请假、本岗位工作未完成或学院有事不上班的,按旷工处理。第四条 搞好自己办公室及所负责的领导办公室卫生。
第五条 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,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并填报出差审批单。
第六条 因公差或请假外出者,提前将所负责工作进行交接,并向接替者交代清楚。
第七条 上班时间严守本岗位,切实做好本职工作。
第八条 没有重要事情,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,未经批准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按早退进行处罚。
第九条 严禁到别的办公室聊天、打电脑游戏,以免影响他人工作。
第十条 建立请示汇报制度,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,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。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,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,使工作衔接紧密、善始善终。